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0〕29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3号)和省财政提前下达工作安排,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8,82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0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5,621万元(金额、列支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36号)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