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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科教〔2020〕30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共9,97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02学前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一是支持各地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小学附设幼儿班的新建、改扩建和改善条件;支持城镇小区按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购置教玩具和改善办园条件项目。二是支持各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各地健全“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分解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表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7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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