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工〔2020〕180号

东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5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50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本次随文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四、请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依托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直达资金台账,及时反映并按规定向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报送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截留、挤占或挪用,及时兑付资金。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