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83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2020〕195号)以及省广电局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1,716.24万元,其中下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286.24万元,下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1,43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安排表
2.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广播电视)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