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8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共23,722.68万元(具体地区、金额见附件,绩效目标见附件2)。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