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15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和非洲猪瘟应急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77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预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市、县(市、区)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其中:由于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名单尚未确定,2021年中将根据财政部最终确定的支持名单及具体金额进行调整;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含财政省直管县)生猪生产和疫情高危重点区域非洲猪瘟防控、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动物疫病监测排查、生猪复产等相关工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有关规定,尽快将预算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