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批次)省本级核定情况的函
粤财科教函〔2020〕50号
省教育厅:
根据2021年省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你厅提供分配方案,现将核定并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批次)核定情况告知你单位(详见附件),请及时核对,并据此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附件: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批次)省本级核定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薇薇,8317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