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6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l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65号)以及省体育局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70307体育场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支出,待年度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