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55号
省科技厅: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度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建设资金的函》(粤科函资字〔2020〕791号),现下达2020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项目资金42,579.38万元(具体单位、金额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粤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建设等项目。请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156号)有关规定,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按支出范围合理使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投入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合规性和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资金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粤东西北 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项目资金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