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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工〔2020〕177号

广州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预算的通知》(财行〔2020〕247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纤维公证检验经费预算465万元提前下达给你市,其中棉花公证检验经费424万元、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41万元。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300208结算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需按照《国家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276号)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督促用款单位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附件:1.2021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提前下达汇总表

            2.2021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提前下达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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