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0年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0〕65号
广州市、汕尾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42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0〕1664号),现将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分发)
2.2020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分发)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