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建〔2020〕62号
韶关市、梅州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收回市县沉淀资金及调整资金用途的函》,现将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你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综〔2019〕31号文(附件3)规定执行。请你市对相关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规定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支出。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下达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你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