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6批)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
粤财农〔2020〕115号
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你厅《关于报送2020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4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6批)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安排给你厅(详见附件),并说明如下:
一、本次安排两项资金统筹用于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请你厅按照报来方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抓紧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及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相关管理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安排资金绩效目标为对符合相关贴息补助条件的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