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级单位经费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0〕77号
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级单位经费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32号)的有关规定使用。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支出省直部门列2020年度“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9)”,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级单位经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