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剂中央财政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0〕196号
省卫生健康委,广州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请调整中央财政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函》(粤卫财务函〔2020〕98号)要求,按照《关于规范省级财政预算调剂管理及办理程序的通知》(粤财预〔2019〕1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同意将《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170号)安排给广州和平骨科医院的补助资金100万元,调整安排至汕头市中心医院潮阳耀辉合作医院。请省卫生健康委,广州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做好相关预算调剂及执行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规定统一列报决算。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汕头市中心医院潮阳耀辉合作医院参照省财政制订的绩效目标表,科学合理确定并填报本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调剂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