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第四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178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分配方案,现由省财政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四批)2,86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对因疫情影响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要及时缴回财政。
二、请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四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