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第二季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的通知
粤财建〔2020〕47号
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粤发改贸易〔2020〕l3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拨付2020年第二季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二季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尽快按照《2020年第二季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清单》(附件2)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用途用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年终按规定编报支出决算。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