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6批)及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
粤财农〔2020〕9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32号)、《关于报送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和区域绩效目标表的函》(粤农农计〔2020〕3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9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6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后,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根据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市2020 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总体安排情况(附件2),现一并下达你市2020 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附件3)。请对照你市区域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6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