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97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报送的2017-2019年我省相关油料作物分县产量数据及折油率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明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20〕200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指标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各地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并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按照财建〔2018〕413号文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地要健全完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本次下达的奖励资金,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