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30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预〔2020〕62号

各省级预算单位:

  经报省领导批准同意,现将《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9日


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1+1+9”工作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支持“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科学预测全年收入预期,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总规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中央和省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正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规范政府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法定约束。

  二、主要编制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一是科学预测收入增长预期,充分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合理确定收入增长预期,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大力挖掘收入潜力,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二是加强收入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结合单位收入情况统筹安排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三是坚持量入为出,合理确定年度支出总规模,确保与财力水平相适应。严控新增支出,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各项民生政策提标扩围,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增长要求外,原则上不予新增安排,常规性新增任务一律通过调剂现有资金解决。

  (二)大力优化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加强规划政策对接,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约束。以中央和省定战略政策为依据,科学精准研究编制支出预算。二是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全面系统梳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确定的刚性支出事项,统筹财力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不留“硬缺口”。三是加强支出统筹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衔接,符合条件的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优先通过债券资金合理安排。四是规范运转性支出项目列支渠道,通过试点部门整体绩效评审,对事业发展类资金中经常性列支的本部门(含下属单位)运转性经费项目,通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细化申报,从严从紧审核安排,并相应调减事业发展类资金额度。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推广到所有预算单位。

  (三)强化支出控制,从严从紧安排支出。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除部门履职必要的运转性支出外,对部门预算一般性项目支出按不低于10%予以压减,严控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腾出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障基层运转和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二是加大存量资金调整盘活力度,对非重点、非刚性事业发展类资金,在上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调减15%,到期项目一律先行收回。三是做实做准项目支出预算,全面实行预算支出项目化管理,常态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和择优遴选,按照“急需、成熟、聚焦”的标准和要求做实项目,确保入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资金到位即可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安排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四是加强支出预算审核,充分运用预算评审、支出标准等政策工具,对部门申报项目从严从紧审核。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新增资产原则上与存量资产实行等量或减量挂钩置换。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控单一来源采购。

  (四)加快绩效融合,提升资金配置效益。一是全面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科学性,运用支出标准成果加强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实行绩效“一票否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二是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与“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科学设置各类资金项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可比较可考核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安排支出。三是落实和完善预算安排“四挂钩”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审计监督意见、预算支出进度、项目储备进度和质量等结果应用,按规定予以一次性、基数性扣减预算直至取消预算安排。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调整、调剂权限挂钩,并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五)严控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民生政策事前备案机制,严禁超财力出台过高民生支出保障标准;通过严控提标扩围和清理退出等方式,逐步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二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库款调度管理,按计划清理暂付款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按期足额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三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市县协同推进“三保”支出审核全覆盖。落实“三保”支出在各类支出中优先顺序,“三保”支出足额编列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项目。四是强化不确定性事项的应对准备,严格按照法定比例安排预备费,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持在适度合理规模;各部门可在预算支出限额内预留少量应急机动资金,减少年中追加调剂,承担应急救灾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中预留适当资金,留待年中据实安排。

  (六)深入放权赋能,提升预算编制效率。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对已定政策和已确定的支出项目,取消预算申报程序,由部门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发控制数细化完成预算编制。深入落实预算编制“三项机制”,各部门预算方案提交财政部门前,应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经本部门党组(党委)审批。二是全新启用“数字财政”系统,强化预算编制规则和流程控制,将支出定额标准等嵌入系统,用于辅助预算编制和审核,减轻预算编制工作量;加强系统运维保障,及时排除和解决系统问题。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贯通,打通省市县项目库系统,让部门掌握经管资金市县入库储备情况。加强单位基础信息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连通,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除依法依规可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各部门要将部门预算项目安排情况、项目文本、绩效信息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落实牵头组织协调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协调,做好预算汇总平衡。各部门落实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时限要求落实各项预算编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人大提前介入和专题审议等各项工作。

  附件: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时间表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