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87号
省供销社: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体系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2020〕458号)及相关材料,现将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体系建设资金安排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其中,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2020年“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2020年“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体系建设项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和流程办理支付手续,由你单位将资金申请直接拨付到最终用款单位。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安排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