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152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现由省财政清算安排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清算资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共10,06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其中,市县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省级有关单位列“50902助学金”政府预算经济分类,“30308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高校国家资助政策的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并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研究生予以倾斜。请各地(各高校)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各学校)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参照省级整体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要参照省做法,将本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广东省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清算资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央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