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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办函〔2020〕32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邀请专家对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选题来源处室意见,确定立项74个,现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课题组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一、本批次所有课题研究均应注重突出实用性。本批次课题来源于财政改革实践的需求,课题研究目的、研究要点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向性和针对性。请各课题组按照立项申报公告的要求深入开展研究,确保课题研究的深度和质量。

  二、本批次所有立项课题(编号20S101-20S220)均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申请结项验收。验收标准突出实用性,将对照立项申报公告,按“规范性”(紧扣主题、逻辑严密)、“实用性”(研究内容涵盖公告所有研究要点)和“创新性”(研究思路与选题研究目的一致)进行验收。其中,编号20S101-20S154的课题,验收通过后予以评定等次,并按等次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三、为鼓励研究,本年度对来自省直机关和地方财政系统的立项申请,择优增设“自筹经费”类别,对编号20S201-20S220的课题,只验收、不评等次、不予补助,但相关课题可在通过验收后申请后续培优、深化研究(另行通知)。

  四、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和结项申请书。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不少于1万字,并按要求(附件2)排版;结项申请书应对照立项申报公告进行自我评估,并按模板(附件3)所列相关要求填列。

  五、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及结项申请书请按要求打印(各一式一份)装订呈报。课题负责人在结项材料签字并加盖课题组所在单位公章后,寄送广东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研究一组,电子版(word文档)以“课题编号-课题题目-负责人”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zt_kysyj1s@gd.gov.cn。

  附件:1.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名单

            2.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

            3.广东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结项申请书(模板)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7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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