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的通知
粤财农〔2020〕8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29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统筹用于支持稳定双季稻生产。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并统筹考虑财政省直管县资金安排。各县(市)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