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3批)的通知
粤财农〔2020〕54号
省农垦总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29号),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3批)拨付给你们(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前,省已将财政部预告知的我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以粤财农〔2019〕214号文进行分解并提前告知各市(含调整以前年度金额)。由于财政部今年分批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参照国家做法,省将相应分批拨付资金。本次拨付金额详见附件,剩余资金待中央资金到账后再进行拨付。
二、本次拨付资金绩效目标为保护耕地地力。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请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发放标准、时限及报送材料要求等按照粤财农〔2019〕214号文要求办理。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3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