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粤财综〔2020〕4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20〕17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分配方案,经研究,现将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6,791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及项目情况等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科目。
请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分配情况表
2.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分省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