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5批)的通知
粤财农〔2020〕77号
省农垦总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27号)及补充说明材料、《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5批)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农〔2020〕28号文明确的我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安排的通知》(粤财农〔2019〕214号)提出的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从每亩75元调整为每亩81.7元,并重新确定全省资金分配方案(附件2)。此前省已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4批资金,本次拨付第5批资金。本次拨付后,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完毕。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为保护耕地地力,并确保于2020年9月30日前落实发放。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并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5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