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
粤财农〔2020〕7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等三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22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等相关工作。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并统筹考虑财政省直管县资金安排。各县(市)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各市县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根据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对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