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综〔2020〕40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0〕11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分配方案,经研究,现将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2,37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及项目情况等详见附件)。其中:市县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科目;省公路事务中心支出列2020年度“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科目。
请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