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惠州市宝质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粤财评备〔2020〕14号
惠州市宝质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恒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上述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各资产评估机构股东和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