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4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南雄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第八批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0〕18号),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其中安排东源县、开平市、阳山县、南雄市、龙门县的资金,支持各地结合推进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及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统筹安排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有关市县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要求,结合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工作要求及相关省级涉农资金统筹研究安排,适度集中使用。
二、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后续财政部正式下达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后,将根据需要适当细化调整。请各市县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市参照省级做法,将各地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