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77号
梅州市财政局,龙川县财政局、兴宁市财政局、大埔县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 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共5506.12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项目明细见附件2,绩效目标见附件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以及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单位。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下达表.xls
2.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3.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