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76号
省教育厅,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2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20〕302号),现将中央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安排到县级的资金专款用于附表所列项目的土建,安排到省本级的资金专款用于附表所列项目的土建及设备购置,请严格按照核定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为提高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请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地方资金,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三、请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分配表.doc
2.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