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出资款的通知
粤财建〔2020〕16号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有关决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拨付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出资款的函》(粤发改产业函〔2020〕347号),现以注入资本金的方式安排你公司1亿元(科目详见附件),由你公司用于参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出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注入资本金转增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出资款,不得用于抵质押或挪作他用。你公司作为基金受托机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基金管理,独立自主地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原定政策目标、投向领域、涵盖业务范围不变。
二、请你公司按规定办理国有产权、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做好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请于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基金投资收益纳入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统一核算,有关专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另行制定。
四、请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结合我省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1.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出资表.doc
2.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