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73号
省教育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报来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共1000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具体项目见附件2,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见附件3)。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精神,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结合实际需要实施具体项目。
二、对于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项目,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适时收回年内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
附件:1.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下达表.xls
2.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3.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校园足球、美育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