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增殖放流省级组织实施)的通知
粤财农〔2020〕30号
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29号)及《关于申请调整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部分项目信息的函》,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增殖放流省级组织实施)安排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020年度“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安排省本级支出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用于增殖放流相关工作。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安排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2.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