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64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共8000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将资金切实用于支持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及新增寄宿制学位。包括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项目建设,改造、达标、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值班教师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置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卫生设施设备配备项目。各地结合本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和年度任务,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二、请各地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2.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建设省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