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阳江市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43号
阳江市财政局:
根据《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回收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多余下达资金的请示》(阳教呈〔2020〕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核实阳江市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多余下达资金等情况说明的函》,现由省财政收回2019年以粤财科教〔2019〕241号文提前下达的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共4,748,100元,相应冲减你市2020年度“23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额度。收回资金通过负数指标办理,相应追减市县支出,请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请你市各级财政部门务必督促当地教育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财政补助资金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把关,规范资金管理和加强监督。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