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批次)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35号
省教育厅:
根据你厅方案,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预算共6200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指导有关高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粤财教〔2017〕235号)要求使用资金,结合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计划及绩效目标,资金要注重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向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倾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各有关高校应将具体项目安排计划以适当方式公示,并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二、请指导有关高校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参照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省级整体绩效目标(附件2)和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三、请指导有关高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办法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提前下达批次).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