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19号
省教育厅,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方案,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共44,850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指导学校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与资金绩效目标一并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安排汇总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