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粤财预〔2020〕16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及《关于实施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政策的通知》(粤财预〔2019〕106号)有关要求,现按规定清算核定市(县)2019年省级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剔除已下达资金后,剩余部分(金额详见附件)通过批复2019年决算下达。此项奖补资金列入2019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1002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请按规定拨付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