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配套基础设施首期PPP项目等7个项目退出广东省PPP项目库的通知
粤财金函〔2019〕98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粤财金〔2017〕110号)和《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配套基础设施首期PPP项目等7个项目退出广东省PPP项目库管理。退库项目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不得再以PPP项目名义安排财政预算支出、实施采购活动、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等。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