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30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按规定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77,642.93万元(详见附件1-2)。此项预算收入列入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的项级科目。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市、县(市、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省级部门制订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科学设定你市、县(市、区)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并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总表.doc
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