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的公告
2018-2020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详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公布的发行文件为准。
2018-2020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详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公布的发行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