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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报名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会〔2019〕66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请者应于2020年1月2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报名,1月15日24时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申请者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申请者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进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报名的账号、密码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账号、密码相同。

  (三)佐证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必传);

  2.学历学位证书(必传);

  3.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必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填写情况上传);

  5.参加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组织提升工程培训或全国、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填写情况上传);

  6.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版权页(按填写情况上传);

  7.获奖证书材料(按填写情况上传);

  8.其他。

  三、考试安排

  (一)2020年3月9日至14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有关考试要求。

  (二)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闭卷考试。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省财政厅将于1月1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将《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和相关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于1月20日前快递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540。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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