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报名通知
粤财会〔2019〕66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申请者应于2020年1月2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报名,1月15日24时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申请者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申请者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进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报名的账号、密码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账号、密码相同。
(三)佐证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必传);
2.学历学位证书(必传);
3.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必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填写情况上传);
5.参加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组织提升工程培训或全国、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填写情况上传);
6.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版权页(按填写情况上传);
7.获奖证书材料(按填写情况上传);
8.其他。
三、考试安排
(一)2020年3月9日至14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有关考试要求。
(二)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闭卷考试。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省财政厅将于1月1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将《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和相关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于1月20日前快递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540。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19〕33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