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建〔2019〕138号
广州市、珠海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9〕687号),现将中央财政预拨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转下达给你们,相关资金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预拨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下一步将按规定据实清算。
请按规定抓紧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绩效目标另文下达。
附件:转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