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离岗基层老兽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23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19〕31号),现将2020年离岗基层老兽医省级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用于给离岗基层老兽医发放困难补助的省级补助部分。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请各市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此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确保离岗基层老兽医省级补贴资金按时足额下拨,并按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离岗基层老兽医。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离岗基层老兽医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