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19〕16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告知各地市2020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数据的函》(粤工信财审函〔2019〕1809号),现将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园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下达给你们,具体政策任务、地市、金额及科目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和本级承担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告知各市县2020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数据表.xls
5-1.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企业情况综合)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5-2.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7-1.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7-2.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发展)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7-3.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4K大会)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7-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xls
10.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减排、企业技术改造、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