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建设,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抓好主责主业
认真履行财政部门法定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把抓财政收支工作作为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调控手段。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制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顶格”减税。1-10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709.4 亿元。二是加强收入组织管理,稳定在合理区间。1-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93.77亿元,增长4.4%,预计2019年可实现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以上的目标。三是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明显加快。1-1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912.34亿元,增长9.3%。四是用好用活债券资金,有力有效稳投资。积极争取中央加大支持力度,2019年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2169亿元,增幅达74.8%。在举债空间内实现全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三个有求必应”,切实加快发行使用。李克强总理、财政部刘昆部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广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
(二)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自觉与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对表对标,紧扣重点难点,找准突破口,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把财政改革推向深入。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继续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督绩效“两头”,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截至10月底,117家省级部门共入库储备一级项目1589.01亿元,入库储备率达156.89%。在“省级向市县”“财政向业务部门”放权上持续发力,下放审批权限专项资金409亿元,超过六成。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审计意见、项目入库率“四挂钩”机制。突出绩效导向,对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支出进度慢的,调减预算资金或取消预算安排。三是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8个部门的26项省级涉农资金,归并设置为农业产业发展等6大类,形成了不同部门的涉农资金可调剂使用的新格局。通过涉农资金“两个50%”双控要求,市县可统筹财力上升35倍、达到133亿元,实现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
(三)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推动财政部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一是明确改革清单和任务。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法函〔2019〕112号),以清单的形式明确了省财政厅22项“放管服”具体改革事项,获得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积极开展权力压减。将省级财政63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取消、整合、委托、重心下移、移出清单等方式压减为3项,超额完成压减三分之二的任务目标。三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2019年实现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从25%提升至100%;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减少了四分之三;10项公务服务事项进驻省统一办事平台。目前,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事项各项考核指标均列全国第一。
(四)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工作,提升部门法治工作水平
我厅按照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部门法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坚持以宪法学习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基础。我厅高度重视对宪法的宣传和教育,今年以“12.4”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宣誓,有效彰显了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了全厅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工作制度体系。2019年相继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财政厅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严格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财政法治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审慎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截至11月底,我厅共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26件,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办理复议案件13件、作为被复议部门办理复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办理听证案件3件。四是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服务职能。做细做实法治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内部法制机构专业职能,积极借助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主动为领导决策和财政业务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开展对财政政策的社会宣传解释工作。2019年共提出各类法律意见150余份。五是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立我省财政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财政厅普法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普法重点,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我厅将继续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继续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抓好收支管理,保障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全力推动项目库建设为两大“突破口”,进一步巩固预算改革成果,将改革向市县拓展延伸,牵引推进分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二是全面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财政重大事项界定范围,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从落实“放管服”要求、提升行政效能、整合部门资金、提高财政干部能力水平的高度,落细落实落具体“一个部门对口一个处室”机制。动态调整财政职权清单。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全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裁量标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强财政法制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五是集中力量做好财政法治教育工作。创新形式,通过案例分析、采取编制财政执法案例汇编、举办学法培训讲座等方式,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