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粤财综〔2019〕8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9〕574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提前下达给你们(资金及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各地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
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使用。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情况表.xls
2.提前下达2020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7日